第四百二十四章 你比我同桌还厉害-《闪婚老公是别人的竹马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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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一当然不知道什么叫做签名了,但她还是顺从的拿起了笔。

    而何瑾则认真地教她在每一张画画的右下角写着一一。

    小一一年纪虽小,却胜在有一个天才型的妈妈,早就教过她不少字。

    看到何瑾握着她的手在纸上写下一一,她开心地说道:“一一!”

    然后她又拿着笔,在另外一张纸上,自己动手,写下了一一两个大字。

    “一一认识这两个字?真棒!”何瑾看到一一会写她自己的小名,顿时兴奋不已。他心想,真不愧是我最喜欢的小女生,比其她女生聪明多了。

    他们幼儿园,还有不少小朋友不懂写自己的名字呢,尤其是他的同桌,都五岁了,还不懂写自己的名字。真是连一一这个还不到两岁的小朋友都不如。

    这么想着,何瑾顺口就说道:“一一你比我同桌厉害多了,她都不会写字的名字!”

    “他同桌叫什么名字?”陆楚晞闻言,好奇地问林末。

    “我儿子情话满分。”林末没有急着回答陆楚晞的问题,而是感慨了一句。

    这回陆楚晞更是云里雾里了。她在问何瑾的同桌叫什么名字,林末却来了句何瑾情话满分?

    “他同桌叫蒙晨曦。就是很复杂的那个晨曦。别说他同桌了,就我这个年纪,也不懂写他同桌的名字。”林末说完,笑得更欢了。

    而陆楚晞,也很快反应过来刚才为什么林末会说何瑾情话满分了。

    “一一这是占了晨曦小姐姐的便宜了。”陆楚晞笑着说到。可不是嘛,人家叫一一,两画就完成了。而那个叫蒙晨曦的孩子,她在脑海中数了下笔画,居然要写四十四笔!

    突然想起网上的段子,陆楚晞有感而发了一句:“这是别人试卷都做了三分之一,我还在与自己的名字做奋斗?”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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